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律行为效力认定
法律根据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将其划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三种,具体划分可阅读前文《三种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划分与范围》。那这个划分究竟有什么意义呢?三种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律行为效力如何?
法律对自然人进行如此分类的目的在于确定他们的行为是否有效以及效力如何,从而规范人们的行为,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下面就一起来看看这三种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律行为效力是怎么样的?
第一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成年人或者16周岁以上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不需要经过他人的认可或追认。比如与其他公司签订合同、高额消费等,全部都是有效的。
第二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可以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还有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该如何认定呢?这有几种情况,具体如下:
①法定代理人代替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
②法定代理人事先授权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成年)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等不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比如购买零食、购买文具等低消费行为。
2、不能完全辨别自己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也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法律行为有以下三种:
①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②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态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了超出其年龄、智力等民事法律行为,这种必须事后经过其法定代理人追认才生效。
比如小孩甲去彩票公司购买彩票,结果种了大奖,彩票公司认为小孩甲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而拒不兑现彩票。这个时候,既可以认定为纯获利行为,也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时候追认。无论哪种,彩票公司都有义务兑现彩票,否则可以上诉至法院,请求彩票公司进行支付。
第三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与不能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二者均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
文中涉及到了一个概念,那就是法定代理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均为其监护人。监护人一般为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亲属,当然还存在其他特殊的法定代理人,这个后文再为大家做详细的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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