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婚姻家庭 > 家庭关系 >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情形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情形

法学小白 家庭关系 2020年10月1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治疗,另外一方不愿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本法条也是对夫妻财产的一种规定,主要注意以下几点:

  1、前提必须是共同财产,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财产做了特殊约定,比如财产归各自所有的,这部分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自然也不存在分割的情况。

  如果是婚前财产呢?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约定归共同所有,婚前财产就归属于共同财产,其他情况均为个人财产。

  至于其他的个人财产,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对此做出了规定,具体可阅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属》。

  2、一方故意损害夫妻双方财产,损害方式包括隐藏、转移、毁损、挥霍、伪造共同债务等。这里的重点是故意二字。如果是因为经营等正当行为导致夫妻财产受损,不在此范围内。

  3、本法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之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需要抚养的一方在另外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这情形下,需要抚养方也可以申请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我们在网上经常看到一种新闻,那就是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因而采取违法手段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的,其中伪造虚假账务的行为较多。伪造虚假账务本身固然违法,那帮助夫或妻一方伪造虚假账务的行为呢?属不属于违法行为?答案是什么?

  答案是违法。帮助他人伪造债务的行为人也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奉劝一些人千万不要犯傻...

标签: 婚姻   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