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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婚姻家庭调整对象

法学小白 一般规定 2020年09月2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条: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法条解读:

  第一,调整婚姻家庭关系

  婚姻家庭,这个不用多说,相信很多人一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遍的名称婚姻家庭,就知道它调整的对象了。

  第二,调整婚姻关系而产生的民事关系

  法律关系有很多种,比如民事关系、刑事关系、行政关系等,而本编调整的只是民事关系。那民事关系和刑事关系有啥区别呢?下面举个例子:

  丈夫甲与妻子乙结婚8年,因为妻子乙给丈夫甲生的2个小孩都是女孩,于是丈夫甲对妻子的态度有了180度的转变,开始从以前的温柔体贴变为冷淡,再到后来的打骂、侮辱等。饱受摧残的妻子乙终于无法继续忍受,将丈夫甲告上法院。请问这属于民事关系还是刑事关系?

  案例分析:区分的重点在于丈夫甲的行为对妻子造成伤害的严重程度。如果丈夫甲的行为对妻子伤害严重,可以构成虐待罪等,则属于刑事法律关系,妻子可以请求人们法院对其判刑处罚。如果情节较轻,则属于民法调整对象,妻子可以请求法院对其进行适当处罚,但是不会定罪量刑。

  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坚持不告不理原则,其中的婚姻家庭关系的处理原则也是如此,。另外,婚姻家庭关系构成的犯罪,很多属于自诉案件(杀人最等除外)。如果丈夫的行为违法,甚至触犯刑法,够成犯罪,妻子如果不上诉,法院也不会去追究她丈夫的民事或刑事责任。在社会上,我们经常看到家暴的现象,很多人就好奇法律为啥没对施暴者进行惩处,其原因就是这点。

  综合案情分析可以总结出三点:

  1、民事关系的最大限度为违法,但是未触犯刑法,不构成犯罪。

  2、如果因婚姻关系而出现杀人、重婚等对社会产生严重影响的行为,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

  3、婚姻家庭关系着重于家庭关系的和睦,所以一般都是尊重当事人的意思,因而家庭关系属于自诉案件,坚持不告不理原则,一般法院不会主动追究一方当事人的民事或刑事责任,只有当事人一方进行起诉,法院才会被动接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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